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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到底怎么适用?——刑事诉讼法关键问题

证据那些绕不开的坎儿

打官司就是打证据。这句话没错。可刑诉里的证据规则,能把人逼疯。尤其是那个非法证据排除,法律规定得冠冕堂皇,实际操作中——唉。

侦查人员讯问时同步录音录像设备特写
侦查人员讯问时同步录音录像设备特写

非法证据排除到底怎么用? 你比如说,被告说被打了,刑讯逼供。那好,你得提供线索。什么线索?时间、地点、谁打的。然后呢?检察院去查。很多时候,侦查机关就出一纸“情况说明”——没有刑讯逼供。完了,法官信了。你怎么办?哭去吧。因为 同步录音录像 不一定完整,而且经常“恰好”那段坏了。太巧了,对吧?所以实践中想排非,难如登天。除非你有外伤照片,而且还得是即时拍的。过期不候。

物证、书证也能排? 很少。除非收集程序严重违法,影响真实性。比如没搜查证就入户搜,然后搜出一把刀。这个刀能不能用?看情况。如果警察能解释清楚——紧急情况啊什么的——可能还能用。法律说 收集物证、书证不符合法定程序,可能严重影响司法公正的,应当补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释;不能补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释的,对该证据应当予以排除。但什么是“严重影响司法公正”?模糊得很。法官自由裁量权大着呢。

“毒树之果”吃不吃? 我国不搞绝对的毒树之果。比如通过非法口供找到的凶器,那个凶器一般不排除。除非… 唉,除非啥?除非程序违法特别恶心人。不过恶心到啥程度才排?没准。

程序走着走着就莫名其妙了

拘留和逮捕,傻傻分不清? 拘留是紧急措施,逮捕得检察院批准。拘留最多37天?不对,那是针对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公安可以延长至30天,加上检察院批捕的7天,才37天。一般案件,拘留期限是10天或14天。别被电视剧带偏了。37天是极端情形。不过实务中,公安经常用足37天,管你什么情形,先关着。反正能往“结伙作案”上靠。不服?没用。

取保候审千万别以为没事了。 取保只是强制措施变轻,案件还在走。很多人以为取保就万事大吉,结果开庭被收监,当场懵逼。取保期间要随传随到,不能擅自离开市县。违反规定?保证金没收,人可能进去。而且取保不是谁都能申请的,一般要认罪态度好、没社会危险性。检察院不批捕后公安才被迫取保。唉,说多了都是泪。

刑事法庭辩护律师交叉询问证人全景
刑事法庭辩护律师交叉询问证人全景

律师会见,真的不被监听? 刑诉法说,律师持三证会见,当场安排,不能监听。但看守所总有理由——监控坏了、系统升级、必须预约。你急?急也没用。而且“不能监听”是法律规定,但实际操作中,有些地方偷偷搞。律师说话必须小心,以防被录音。唉,防不胜防。

羁押必要性审查,谁启动? 检察院可以依职权,也可以依申请。家属、律师申请后,检察院得审查。但结果往往是不变更。为啥?怕公安跳脚啊。除非案子证据真的有大问题,或者人快死了,否则继续关着。所以这个制度,作用有限。

申请法官回避有多难? 难!得是法定情形:是本案当事人、近亲属、有利害关系、接受请客送礼等。你说你怀疑他不公?没证据,白搭。而且申请回避后,院长决定,院长自己也是法官,公不公?呵呵。

检察院不起诉,有几种? 法定不起诉、酌定不起诉、证据不足不起诉。还有附条件不起诉,只对未成年人。还有特殊情形下的不起诉?比如当事人和解,可以决定不起诉。但注意,和解不起诉和酌定不起诉有重叠。实践中,证据不足不起诉用得最多?错,那是你想的。公安费老大劲抓人,检察院说证据不足不起诉,公安不炸毛?所以检察院很多时候硬着头皮诉,让法院判无罪。知道“丢面子”多重要了吧。

速裁程序,快是快,但坑也不少。 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下,速裁程序三天就能结案?理论上。但被告人经常没律师,或者值班律师就是个摆设。那认罪认罚具结书一签,上诉?法院不答应:你当时认罪认罚,现在又反悔,不老实?抗诉都有可能。对了,速裁程序不进行法庭调查、法庭辩论,直接判决。听着吓人吧?就是签字画押流水线。所以一定得有靠谱律师把关。否则,冤死你。

二审还不开庭? 刑诉法规定,死刑、抗诉案件必须开庭,其他不一定要开。所以大半二审是书面审,律师交辩护词,法官看完驳回。你想当庭辩论?没门。剥夺你的权利?法律允许啊。这就是现实。所以一审太重要了,一审搞砸,二审翻盘几率小得可怜。

特别程序:不是一般人能搞懂

未成年人刑事诉讼,有啥特殊? 讯问时法定代理人要在场,女性未成年嫌疑人必须有女工作人员在场?后者是搜查、检查的时候。讯问没要求女性?不太清楚,但一般有合适成年人在场。还有犯罪记录封存,给个机会。但是,那些“封存”了多少真能保密?网络时代,呵呵。

缺席审判程序? 对贪官外逃的。死了也能审?不是,人活着但跑国外不回来,可以缺席审判。但得发传票,公告,程序挺复杂。违法所得没收程序更常用,人不在,钱得追回来。这俩程序容易被滥用,尤其是没收程序,证明标准低,只需要达到“高度可能”违法所得,家属申辩难。哎,总比钱被贪了没辙强。

强制医疗程序。 精神病犯人,法院可以决定强制医疗。但是谁启动?检察院申请。家属能申请不?没那权利,只能提意见。很多家庭为了保命,希望被鉴定成精神病。可有些是真疯还是装疯?鉴定机构说啥就是啥,辩方很难质疑。

附带民事诉讼到底赔啥? 赔医疗费、误工费那些,但精神损失?想都别想。死亡赔偿金、残疾赔偿金也不算。这叫“刑附民”特色。所以受害人想多拿钱,靠这个没戏,得单独起诉民事侵权。但单独起诉,要诉讼费,而且有时效。纠结啊。

上诉不加刑,期间延误… 算了,不写了,再写你也不看了。对,说的就是你,刷手机的。反正记住,刑诉法水很深,每个环节都是博弈。没个好律师,趁早认命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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