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遗嘱这东西,不是你写了就算数
前阵子一当事人来找我,说老爹临终前写了张纸条,把房子留给她。我说,给我看看。纸条上就一句话:“房子留给闺女。” 没签名,没日期。我说这不行啊,自书遗嘱必须亲笔写、签名、写明年月日,缺一个都无效。她当场就哭了。
真的,遗嘱形式瑕疵坑了多少人。自书遗嘱看似简单,实则最容易翻车。有人用电脑打字打印出来,以为这就是自书?错!打印遗嘱是要两个以上见证人的,每页签名日期。还有人录个视频说遗嘱,没见证人,也不行——录音录像遗嘱同样要两个见证人记录姓名肖像。
那口头遗嘱呢?只有危急情况才使得,而且危机一过,你能写书面遗嘱了,口头遗嘱就失效。所以别指望临终嘴上一说。
以前都以为公证遗嘱最牛,民法典改了。现在多份遗嘱,以最后一份有效遗嘱为准。注意,有效!哪怕你做了公证遗嘱,后来在家又手写了一份日期更近的,只要形式没问题,就按手写的来。但手写的没公证那个稳——万一对方挑出你手写遗嘱的毛病呢?
所以我总跟人说:立遗嘱务必找律师把关,形式差一点,全白费。

二、没遗嘱?那就等着法定继承撕逼吧
没遗嘱,遗产按法定继承走。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有第一顺序的,第二顺序靠边站。子女包括婚生、非婚生、养子女、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所以,私生子照样有份,别不服气。
怎么分?原则上平分。但要是有人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生活有特殊困难,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却不养老人,少分。这些全是扯皮由头,打官司的大把。
胎儿也有继承权,必须留份。娩出是死体,那份儿再重新分。
代位继承:子女先于父母死了,由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比如孙子)代替继承。这规定让很多叔叔姑姑跳脚——侄子侄女凭啥分家产?可法律就这么定的。
转继承更绕:遗产还没分割,继承人也死了,那他该得的份额转给他的继承人。这就牵扯出更多人了,一团乱麻。
放弃继承必须书面,在遗产处理前。一旦放弃又反悔?法院轻易不支持,除非有欺诈胁迫。所以,签字前想清楚。

三、房产、债务、股权…实操里的坑一个接一个

继承房产怎么过户?要么公证继承,要么法院调解书。过户费不多,但该跑的手续一个不能少。要是房子还有贷款,先还清再说。
继承的房再卖,税怎么算?满五唯一免个税,但持有时间可以追溯到被继承人当初买房的时间,这点很多人不知道,能省一大笔。
公司股权继承:章程另有规定的按章程,否则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但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吗?公司法修改后,章程可以在继承、转让上设限制。所以创业老板,提前写章程!
遗产债务,继承人以遗产实际价值为限偿还。超出部分,愿意还可以还,不愿意拉倒。放弃继承的,债务跟你无关。所以,发现老人留下大笔债务,赶紧考虑放弃继承。
诉讼时效:知道权利被侵害起3年。但如果有遗产管理人,可能中止。这个时间一过,黄花菜都凉了。
遗赠抚养协议这个东西,效力最高。老人跟人(外人或组织)签协议,对方负责生养死葬,死后遗产给人家。这比遗嘱厉害。遗嘱和它冲突?以协议为准。所以,签了协议的,遗嘱就别乱立了。
涉外继承:动产适用被继承人死亡时经常居所地法律,不动产适用物之所在地法律。跨国婚姻、海外资产的,尽早规划,别等到一地鸡毛。
最后唠叨一句:继承这事儿,要么提前立好有效遗嘱,要么和谐协商。一旦上法院,亲情可能就没了。相信我,有些案子打下来,当事人拿到钱,却再也没跟兄弟姐妹说过话。值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