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别稀里糊涂就签了

说实话,最近咨询我的读者里,十个有八个都在试用期上栽了跟头。要么被无限期“试用”,要么试用期工资低得离谱。还有个更绝的——公司压根儿不签合同,口头说“先干着”。你猜怎么着?这全是坑。
入职多久必须签劳动合同?一个月内。没错,就30天。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没签,单位得付双倍工资。够狠吧?这可是劳动合同法第82条白纸黑字写的。不过话说回来,要是你自己死活不签…那单位有权终止关系,但工资得结清,还得给经济补偿。别以为不签就能讹上双倍工资,法律也不惯着碰瓷的。
合同里该写啥?七个必备条款:单位名称、住址、法人代表;你的姓名、住址、身份证号;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地点;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少一个?那叫瑕疵合同。虽然未必无效,但将来扯皮的时候够你喝一壶的。对了,试用期只能约定一次,而且不能单独签试用期合同——那种“试用期合同”本质上就是短期劳动合同,续签就相当于又给了一次试用期?想得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