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权编:你的东西,不是物业说了算
小区电梯广告收益,到底进了谁的口袋? 跟你说,以前这真是笔糊涂账。物业闷声发大财,业主压根不知道还有这钱。《民法典》第282条白纸黑字——利用业主共有部分产生的收入,扣除合理成本后,归业主共有。电梯、外墙、大门,这些地方的广告费、摊位费,都是你们的!我就纳闷了,多少小区从来没公布过这笔钱?赶紧去问问业委会,别傻乎乎被蒙。

住宅70年产权到期,房子会被收走? 谣言!《民法典》第359条说了,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自动续期。至于续期费用,目前还没全国统一规定,但大概率不会让你倾家荡产。所以别再被中介忽悠急着卖房了。
居住权是个什么鬼?买房要避开天坑。 这玩意儿猛一听挺抽象。简单说,你可以给一个人设立“居住权”,让他一直住到死,哪怕房子卖了,新房东也得忍着。比如老头把房子过户给儿子,但为自己设个居住权,儿子想赶走老子?没门。你买二手房时,一定去不动产登记中心查查,有没有这种阴魂不散的居住权。否则花几百万买个房,里面还住着个惹不起的人……

小区车位,必须优先卖给业主? 没错。《民法典》第276条很硬气: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开发商要是偷偷卖给外人,业主可以主张无效。不过“首先满足”不等于白送,该买还得买,别指望天上掉车位。
楼上砸了承重墙,整栋变危房,怎么维权? 这简直谋财害命。《民法典》第236条,妨害物权或者可能妨害物权的,你可以请求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不光能告他,还能要求恢复原状、赔偿损失。更狠的是,第237条还有“损害赔偿”请求权。遇到这种邻居,别客气,直接起诉。
合同编:签名前,瞪大眼睛

借条没写利息,钱就白借了? 也不是。《民法典》第680条,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所以朋友间借款,没约定利息的话,你确实不能主张利息。但对方逾期不还,可以要逾期利息,按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算。所以,亲兄弟明算账,借条上还是写清楚好。
电子合同点了“同意”,还能反悔吗? 理论上,一经提交,合同就成立了。但《民法典》第491条,当事人采用信件、数据电文等形式订立合同要求签订确认书的,签订确认书时合同成立。很多平台把关键条款藏得极深,你稀里糊涂勾选,事后才发现被坑。这时候可以主张格式条款无效,比如不合理地免除或减轻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对方主要权利。不过,打官司耗神,最好还是看仔细。
高利贷真的不用还了? 爽啊——但别高兴太早。《民法典》第680条禁止高利放贷,借款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民间借贷利率司法保护上限,现在是LPR四倍,超过部分法院不支持。所以,不是不用还,是超出法定利息的部分,可以拒绝支付。之前有哥们儿借了网贷,利滚利滚到怀疑人生,现在终于能喘口气。不过本金和合法利息,该还还得还,别想赖账。
租房期间房东卖房,我必须立刻滚蛋? “买卖不破租赁”听过没?《民法典》第725条,租赁物在承租人按照租赁合同占有期限内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也就是说,新房主得接盘你的租约,直到合同到期。但如果你和房东没签书面合同,或者租期到了没续,那可能就比较被动。所以,租房务必签合同,还得去备案,别口头说说。
网购东西,快递路上毁了,谁赔? 《民法典》第512条,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订立的电子合同的标的为交付商品并采用快递物流方式交付的,收货人的签收时间为交付时间。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交付之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之后由买受人承担。简单说,你签收前,损失是卖家的;签收后,自己扛。所以,收到快递先验货,别急着点“确认收货”。
婚姻家庭编:结婚离婚,都不是儿戏

离婚冷静期,到底怎么个冷法? 这个条款争议最大。有人说它干涉婚姻自由,有人觉得能救回傻夫妻。《民法典》第1077条,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撤回申请。三十天冷静期期满后,还有三十天的领证期,错过就离不成。说实话,我见过因为没抢到离婚名额、在民政局门口吵架的夫妻,冷静期倒真让有些冲动离异的回了头。但也确实有家暴受害者被困住,所以法律留了后门(诉讼离婚不适用)。这玩意儿,有人感激有人骂,但就这么定了。
全职太太离婚,能多分财产? 当然。《民法典》第1088条,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请求补偿。以前这种家务补偿规定得不高,现在强调“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力度明显加大。别信什么“你只是在家带娃,凭什么分钱”这种混账话!家务劳动价值被法律承认,是巨大进步。具体补多少?看双方经济状况、婚姻持续时间等,法官裁量空间不小。
老公在外借债,老婆一定跟着还? 以前真可能被坑。《民法典》第1064条把共同债务说得清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属于共同债务。单方借的,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共同债务;除非债权人能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所以,傻姑娘们,别老公拿回一张借条你就签字,那可能是个无底洞。
婚前爸妈买的房,离婚时怎么分? 《民法典》第1063条,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父母婚前出资,视为对自己子女的赠与,除非明确表示赠与双方。所以,谁家出钱,房子归谁。但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及对应增值,属于共同财产,需要补偿。实务中房产分割极复杂,最好提前做财产公证或明确协议,别考验人性。
孩子抚养权,抢破头怎么办? 《民法典》第1084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父母协议,协议不成法院判,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原则;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所以,别拿孩子当武器,也别在法庭上互撕,小孩啥都懂。
继承编:身后事,理得清

打印遗嘱,现在有效吗? 有效!《民法典》新增了打印遗嘱形式。第1136条,打印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每一页签名,注明年、月、日。切记,每页都得签,少一页可能全作废。不过,手写遗嘱还是最保险,别偷懒。
胎儿能继承遗产吗? 《民法典》第16条,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胎儿利益保护的,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但是,胎儿娩出时为死体的,其民事权利能力自始不存在。这意味着,遗腹子也能分遗产,但要活胎出来才行。这是对生命最大的尊重,想想还挺暖。
侄子也能继承叔叔的遗产? 《民法典》第1128条扩大了代位继承范围,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以前只有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可以代位,现在侄子、外甥也能代位继承了。所以,丁克家庭或失独家庭的遗产,不会再轻易归国家所有,算是对家族血脉的一种延续吧。
录音录像遗嘱,怎么立才靠谱? 《民法典》第1137条,以录音录像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录音录像中记录其姓名或者肖像,以及年、月、日。手机录一段视频就行?别天真,要记录姓名和日期,而且见证人不能有利害关系。建议在专业律师指导下操作,否则无效。
放弃继承,多少天内必须表态? 《民法典》第1124条,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注意,继承人和受遗赠人的规定完全相反,这个坑可别踩。
侵权责任编:有伤害,就有赔偿
高空抛物找不到元凶,全楼都要赔? 说实话,这个规定刚出来时,律师圈都炸了——凭什么啊?《民法典》第1254条,后来查清是谁,赔偿的人可以向他追偿。物业没装监控、没采取保安措施的,也要担责。所以,别光顾着骂,先去监督物业把高空摄像头装起来,否则大家都跟着倒霉。
见义勇为受伤了,谁来买单? 《民法典》第183条,因保护他人民事权益使自己受到损害的,由侵权人承担民事责任,受益人可以给予适当补偿。没有侵权人、侵权人逃逸或者无力承担民事责任,受害人请求补偿的,受益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这算是英雄流血不流泪的法律保障。但现实中还得靠完整证据链,所以见义勇为也得留个心眼,比如拍视频、找证人。
打篮球撞断牙,能让队友负责吗? 《民法典》第1176条确立了“自甘风险”原则:自愿参加具有一定风险的文体活动,因其他参加者的行为受到损害的,受害人不得请求其他参加者承担侵权责任;但是,其他参加者对损害的发生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除外。所以,球场上的合理冲撞,自己认栽吧。除非对方恶意犯规,那另说。
被狗咬了,怎么索赔? 《民法典》第1245条,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挑逗烈犬被咬,自己也有责任。但若是遛狗不拴绳,还乱叫“我家狗不咬人”,一旦出事,狗主人全责。保留好医疗记录、报警记录,直接起诉。
网络账号被盗,能主张什么权利? 《民法典》第1034条,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第1194条,网络用户、网络服务提供者利用网络侵害他人民事权益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你的社交账号、游戏账号如果被他人盗取,轻则隐私泄露,重则被拿去诈骗,可以要求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甚至主张精神损害赔偿。前提是,你得证明这账号是你的,所以实名认证很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