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刑事拘留后,家属该做什么?
说实话,接到电话说家里人被抓了,第一反应肯定是懵的。大脑空白,手发抖,这都很正常。但记住,这时候最要紧的是冷静——虽然我知道这很难。首先,搞清楚是被哪个办案机关带走的,是公安还是检察院,涉嫌什么罪名。然后,找律师!别犹豫。别信什么‘找关系’能摆平,刑事诉讼这玩意儿,程序一走起来,不是谁打个招呼就能停的。律师早点介入,能去看守所见人,了解案情,申请取保候审。还有,别乱花钱托人‘捞人’,多半是骗子。这些坑,我见过太多了。有些家属心急,被所谓‘能人’骗走几十万,人没出来,钱也打水漂了。所以,第一时间聘请一位靠谱的刑事律师,是唯一正确的选择。

律师去看守所会见,能告诉你里面的人状态怎么样,有没有被刑讯逼供,需不需要送衣物。更重要的是,律师能判断案情走向,争取不批捕或者取保。这段时间,家属能做的就是配合律师,提供线索,比如不在场证明、证人联系方式。不要自己瞎琢磨,也别去网上乱搜法条吓自己。法律这行,外行看条文往往越看越怕。
刑事诉讼的流程,到底要过几关?
流程长着呢。一般分三个阶段:侦查、审查起诉、审判。侦查阶段,公安机关先立案,然后各种查,完了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检察院看证据够不够,要不要起诉。最后才到法院审判。听起来简单,但每个环节都可能拖很久。特别是侦查,动不动就几个月,要是案情复杂,延长时间很正常。有时候一个案子从拘留到判决,一两年都算快的。羁押期限这东西,说实话,弹性很大。我见过最离谱的,一个小案子拖了两年多,人一直关着,最后判了个缓刑。程序正义重要,但当事人的时间也是命啊。
强制措施里,取保候审难吗?
说难也难,说容易也容易。关键看两点:一是涉嫌罪名的轻重,二是有没有社会危险性。如果是轻罪,比如危险驾驶、小额盗窃,一般都能取保。但要是暴力犯罪、有前科、可能串供,那就别想了。申请取保,律师可以写申请书,家属也能当保证人或者交保证金。保证金各地标准不一样,几千到几万都有。不过,取保候审不等于没事了,只是人不用关在看守所,随传随到。违反规定,随时可能收监。我经常跟当事人说,取保期间老实点,别酒驾别打架,否则分分钟再进去。

逮捕的条件苛刻吗?
逮捕比拘留严多了。得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徒刑以上,而且取保候审、监视居住都不足以防止危险发生。检察院批捕时,会看案卷,有时还提审嫌疑人。现在捕诉合一,同一个检察官既管批捕又管起诉,压力山大,所以逮捕率这些年居高不下。一旦批捕,后面想出来就难了。所以律师在批捕前的意见非常重要,拼命也要在这7天里争取不捕。
监视居住是什么状态?
其实就是变相软禁。要么在住处,要么在指定居所。不能随意会见他人,不能通信,出行受限。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更难受,跟坐牢差不多,但不算刑期。这种强制措施有时被滥用,把一些疑难案子的嫌疑人长期监控,逼取口供。说实话,我挺反感这玩意儿的,程序上容易出问题。
律师在侦查阶段能干啥?
能干不少事呢!别看侦查阶段律师不能阅卷,但能会见,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申请变更强制措施。最重要的是了解涉嫌罪名和案情,防止刑讯逼供。有个案子,嫌疑人被打得受不了,胡乱认罪,律师进去一看伤情,马上控告,后来排除了非法证据。这就是救命啊。所以律师介入越早越好,别等移送起诉了再找,那时黄花菜都凉了。
审查起诉阶段,检察院做什么?
检察院审案子,看证据链是否完整。可以退回补充侦查,最多两次,每次一个月。这个阶段,律师能阅卷了!拿到案卷,就能详细分析控方证据,找漏洞。检察院可能作出起诉或不起诉决定。不起诉分几种:法定不起诉、酌定不起诉、证据不足不起诉。酌定不起诉是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不需要判处刑罚的那种,律师可以争取。
认罪认罚从宽怎么用?
这两年全国推得猛。嫌疑人认罪、认罚、同意量刑建议,就可以从宽处理。好处是量刑打折,程序简化。但坑也有!有些案子证据根本不扎实,被办案人员一劝,稀里糊涂签了具结书,后来想翻案难了。所以认罪认罚必须自愿、真实,律师一定要在场把关。别为了早点出去就随便认,万一替人背锅呢?
证据不足,会怎样?
疑罪从无啊!检察院阶段证据不足就应当不起诉;法院阶段就应当宣告无罪。可实践中,证据不足不起诉的比例不高,很多案子带着瑕疵就起诉了。有时法院觉得定不了罪,检察院会撤诉。我在庭上见过太多‘幽灵证据’,证人不出庭,笔录却一摞一摞的。没办法,没有严格排除规则,很多证据都混过去了。
非法证据怎么排?
刑讯逼供得来的口供、非法搜查扣押的物证,理论上要排除。启动排非程序,律师得提供线索,比如伤痕、同步录像缺失。但说实话,排非成功率不高。法官往往要求被告自己证明被刑讯,这太难了。除非有明显伤情,或者录音录像断片儿,否则法官基本不启动排非。这是我们律师最头疼的事。
庭审时,被告人权利有哪些?
申请回避、辩护、质证、最后陈述……法条写得明明白白。但现实中,经常被法官打断。有次在法庭,我当事人刚想解释,法官就敲槌子:“与本案无关,不要说了。”就这样,权利被打折了。所以,胆子要放大,该说就得说,律师也要及时抗议。
速裁程序快在哪里?
认罪认罚,可能判三年以下,被告人同意,就用速裁程序。独任审判,一般不质证不辩论,当庭宣判。确实快,一个庭十分钟搞定。但公正性呢?我始终觉得,再简单的案子,也得给被告人说话的机会。前阵子有个醉驾案,速裁程序,被告人连笔录都没看仔细就签字了,等反应过来已经判了。冤不冤?
刑事和解能管用吗?
轻伤害、交通肇事之类的案件,如果赔偿谅解,可以从宽,甚至不起诉。但前提是真和解,不能强制。被害人狮子大开口的情况也不少,家属被逼得倾家荡产。我觉得和解制度挺好,就是容易被异化成‘花钱买刑’,伤了公平。
未成年人的刑事诉讼特殊在哪?
附条件不起诉、犯罪记录封存、合适成年人到场、不公开审理……保护挺周到的。但未成年人犯罪越来越低龄化,恶性案件频发,有时候觉得保护过了头。比如那个13岁弑母案,收容教养了几年又出来了,想想后背发凉。
上诉不加刑是真的吗?
原则是,被告人一方上诉,二审不能加重刑罚。但检察院抗诉就不受限制。所以很多案子,法官内部打招呼,有疑问别上诉,否则抗诉加刑。这不是变相剥夺上诉权吗?真憋屈。
再审程序好启动吗?
难如登天。申诉到省高院、最高法,石沉大海的多。除非出现真凶、DNA翻盘,否则再审立案率极低。冤假错案平反,哪一个不是折腾十几年?前些年聂树斌案、呼格案,听着就心酸。我们缺的不是再审条款,而是启动再审的诚意。
缺席审判怎么整?
贪官逃境外、严重疾病中止审理超六个月,可以缺席审判。主要为了追赃,人不在也能判。但缺席审判程序特殊,必须有辩护人,还得公告送达。可是缺席判决的正当性,我一直存疑,被告人不能当庭对质,辩护效果大打折扣。
刑事诉讼到底有没有期限?

有,但没完没了地延长。侦查羁押期限、审查起诉期限、一审审限,都有规定。可是补充侦查、改变管辖、精神病鉴定,都会导致重新计算期限。一个案子拖几年,不稀奇。我一直呼吁,办案期限就是当事人的自由期限,不要随意突破。
刑事辩护全覆盖有啥用?
让每个被告人都有律师,听起来美好。但很多法援律师只是走过场,会见一次,开庭读个辩护词,毫无作用。全覆盖要的是有效辩护,不是形式辩护。不然,只是多了个摆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