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嘱写了就有效?不一定,这5种情况直接无效
说实话,我经常接到这种咨询:律师,我爸走之前自己写了份遗嘱,把房子留给我,现在其他兄弟姐妹来争,我这遗嘱到底有没有用?唉,这事儿真不是三言两语能说清的。遗嘱,绝对是个技术活。你以为随便写张纸、按个手印就万事大吉?天真。我见过太多因为遗嘱不规范,最后变成废纸一张的案子。
别急。咱们一个一个看。第一种,遗嘱形式不合规。民法典规定的遗嘱形式有七种:自书、代书、打印、录音录像、口头、公证、还有新加的一种——打印遗嘱要求遗嘱人和见证人每页都签名、注明年月日,你漏一个试试?直接无效。我代理过一个案子,老人家用毛笔写了三页纸,只在最后一页签了名按了手印,前两页没签字,法院认定整份遗嘱无效,最后按法定继承分了。冤不冤?冤。但法律就是这么较真。

第二种,遗嘱人没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这往往是争议的焦点。比如老人立遗嘱时已经老年痴呆了,或者处于精神恍惚状态。曾有个事,老爷子住院期间,儿女哄着他签了份代书遗嘱,把所有财产给了儿子。后来女儿起诉,调出了住院期间的病历——上面明确写着“意识模糊,不配合治疗”。结果,遗嘱无效。所以,如果有条件,立遗嘱前去做个精神鉴定,或者全程录像证明你神志清醒。这钱,别省。
第三种,遗嘱内容违法或处分了他人财产。有些人以为,我想把啥留给谁就留给谁。不对。遗嘱只能处分你自己的份额。比如夫妻共同房产,你只能处分你那一半,你不能大笔一挥把整套房子都给了小三——你另一半的份额,你无权动。还有,遗嘱不能剥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必留份”。你得给他留够一定的份额,否则可能部分无效。
遗嘱,不是你想怎么写就怎么写
第四种情况,更让人窝火——遗嘱是受胁迫、欺诈所立的。我原来有个当事人,他父亲临终前几个月,被他的一个兄弟接到外地,切断所有联系,然后“莫名其妙”出了份遗嘱,全部财产都给了那个兄弟。我们费了好大劲,调取通话记录、邻居证言,甚至老头自己偷偷写给老友的信,才证明存在胁迫。法院最后撤销了那份遗嘱。但你想,普通人哪有这种精力去翻案?所以,立遗嘱最好在公开、自然的环境下,有信得过的见证人在场。

第五种,多份遗嘱冲突,以哪份为准?以前,公证遗嘱效力最高,后来民法典改了,取消了公证遗嘱的优先效力,现在是以最后一份有效遗嘱为准。不管是什么形式。但前提是——每一份都有效。你要是最后那份是打印的,但没见证人,那照样不行,还得往前找。一朋友父亲先后立了四份遗嘱,时间跨度十年,最后一份是用铅笔写在病历背面,连个日期都没写,能有效吗?不能。法院看了一圈,认定最早那份公证遗嘱有效。所以,别轻易推翻前面的遗嘱,除非你确保后面的绝对合法。
是不是觉得脑袋嗡嗡的?这还没完。继承里的坑多着呢。有人问,没遗嘱,财产怎么分?法定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这里“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对,私生子也有平等的继承权。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才轮到第二顺序。
继承那些意想不到的坑

独生子女能全部继承吗?不一定。如果父母去世时,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还在世,他们也有份。然后他们去世后,他们的份额又会转给他们的其他子女,也就是你的叔伯姑舅姨。最后你只能跟一堆人打官司。这就是转继承。代位继承呢?假如你父亲先于你爷爷去世,那你作为孙子,可以代你父亲的位置继承爷爷的遗产。
债务继承更让人头大。现在不是“父债子还”的年代了,你只在继承遗产的实际价值范围内清偿债务。超过的部分,你可以不还,除非你自愿。但关键是,你得搞清楚被继承人到底有多少债。有人啥也不懂,一继承房子,结果发现房子抵押了好几轮,最后全搭进去。
还有夫妻共同财产和遗产的区分。一方去世,先分出一半给生存的配偶,剩下那一半才是遗产。比如房产,一套房子,夫妻共同共有,丈夫去世,妻子先拿走自己的一半,剩下的一半由妻子、子女、公婆(如果还在)平分。不是整个房子直接当遗产。
放弃继承能不能反悔?原则上,法院受理案件前,你反悔还行;一旦法院处理了,你反悔,除非有欺诈胁迫等情形,否则没门。有个大姐,本来放弃了继承,后来发现弟弟隐瞒了一笔巨款,想反悔,晚了,法院不支持。
胎儿有继承权吗?有,但得生出来是活的。要是分娩时是死体,那份份额得重新分。
存款继承,尤其糟心。银行各种刁难,要公证文书,要所有继承人到场。有人拿着遗嘱去,银行不认,说只认法院的判决或公证处的继承权证明书。没办法,很多时候只能告到法院。小额存款现在有简化提取规定,但大额还是麻烦。
遗产税?目前中国没有,但过户要交契税、印花税等。房子继承过来再卖,如果不符合“满五唯一”,还得交20%的个人所得税。所以,继承来的房子不是白拿的。
总而言之——哎,我还是没忍住用了这个词,算了,总之,继承是门大学问,提前规划,遗嘱规范,能省掉后人无数麻烦。别因为不好意思,或觉得晦气,弄得一家人反目成仇。真遇到事了,找个靠谱律师,花点钱,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