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紧急避险:牺牲他人救自己,法律真的允许吗?

从业这些年,被问过太多关于‘能不能’的问题。但其中一类简直像一部部犯罪片剧本——‘律师,如果有人在后面追我,我能不能把他推下楼梯?’ ‘地震的时候我抢了别人的逃生通道,算犯罪吗?’ ‘迫不得已去杀人,能不能说紧急避险?’ 得,今天咱们就掰开揉碎了,把紧急避险这点事说透。

紧急避险,不是万能挡箭牌

问: 法律上紧急避险到底什么意思?答:《刑法》第二十一条,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采取的紧急避险行为,造成损害的,不负刑事责任。说白了,就是两害相权取其轻。 问: 举个栗子?答:比如你走在路上,突然有辆车冲过来,你为了躲避,撞翻了路边的小摊,损坏了财物。只要没超过必要限度,就成立紧急避险,不用赔偿那摊主——除非你避险过当。 问: 那和正当防卫不是挺像?答:太不一样了!正当防卫是‘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人若犯我我必犯人’,针对的是不法侵害。紧急避险针对的是危险,这个危险可能来自自然、动物、人的合法行为等等。而且正当防卫对不法侵害者本人实施,紧急避险往往是损害第三方的利益。第三方多无辜啊,所以法律对避险的条件卡得更严。 问: 那假如我被一群野狗追,我把别人关在门外让狗咬他,算紧急避险吗?答:你这脑洞……如果那狗是你招来的,或者你有其他选择,恐怕不行。而且法律绝不会允许你拿人家当肉盾。即便是避险,也不能故意牺牲别人的生命健康。这一点后面细说。
城市街道紧急避险场景示意图
城市街道紧急避险场景示意图

什么危险能让你‘迫不得已’?

问: 天天说危险危险,到底哪些危险才算数?答:自然力量(洪水、地震)、动物侵袭、人的生理病理(比如突然昏厥前摔坏东西)、人的危害行为(不是不法侵害那种,比如精神病人攻击)。甚至社会经济状况能不能算?通说不行,但争议很大。 问: 危险必须‘正在发生’对吧?答:必须是现实、紧迫的危险。不能是你自己脑补的。比如你觉得隔壁老王要害你,其实人家根本没那意思,你跑去把人家窗户砸了,这叫假想避险,照样负责。 问: 那如果危险是我自己引起的呢?我玩火差点烧了房子,然后为了避免大火蔓延,推倒了邻居的墙……答:这属于自招危险。理论上有争议。实务里,如果你是故意或重大过失引起危险,一般不能主张紧急避险。否则人人都先放火再避险,乱套了。但是如果是过失引起,而且避险行为确实不得已,可能还可以用,但会考虑责任。 问: 动物袭击,尤其是保护动物,能不能打死?答:紧急避险允许,但如果动物仅仅是在那儿,没攻击你,你上去打死就说不过去了。而且对于珍贵动物,通常认为不能轻易牺牲,除非真的是威胁生命。打死大熊猫?估计避险过当妥妥的。
保护动物袭击与紧急避险法律界限图解
保护动物袭击与紧急避险法律界限图解

避险过当,代价比你想象的大

问: 怎么算过当?答: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说白了,你避险保护的利益,必须大于你损害的利益。要是反过来,或者差不多,就可能过当。比如自行车快撞上你了,你情急之下推倒了一个老太太造成骨折,这就很可能过当。因为你的健康权并不能碾压老太太的身体权。 问: 过当要坐牢吗?答: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具体看情节。在那种惊险关头,人难免慌张,法官会理解。如果确实轻微,可能免予处罚。 问: 民事责任呢?砸烂的东西要赔不?答:要赔!由引起险情发生的人承担,如果找不到那个人,或者险情是自然原因,紧急避险人不承担或者承担适当的补偿责任。这里注意,不是免责,是补偿。如果避险过当,造成不应有的损害,避险人应当承担适当的民事责任。

生命换生命?法律说:不行!

问: 回到最揪心的问题:为了自己活命,牺牲别人,可以吗?比如泰坦尼克号上,把人推下浮板。答:绝对不行。生命权不具有比较性,每个人的生命都是最高价值,法律不允许将人的生命作为手段。所以紧急避险不能以剥夺他人生命为代价来保全自己。这算故意杀人。哪怕你成功脱险,照样判刑。 问: 那如果被恐怖分子逼迫去杀人,不去就杀你全家呢?答:这属于被胁迫犯罪,可能成立胁从犯,按照他的犯罪情节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紧急避险这条路,走不通。法律不认可这种牺牲。说实话,这种极端情形,法律也只能取舍。 问: 那警察或医生呢?答:负有特定责任的人,比如警察、消防员,在职务范围内遇到危险,不能主张紧急避险来避免本人危险。比如消防员不能因为火太大就说我不进去了,紧急避险。这不行,因为你的职责就是与危险战斗。
紧急避险中生命权保护法律天平
紧急避险中生命权保护法律天平

这些特殊情况,一踩一个坑

问: 交通违章为了避险,能不能免罚?答:比如送病危的人去医院,一路闯红灯、超速。如果最终查明当时确实情况紧急,不得已,没有发生事故,且病患确需立即救治,可能认定为紧急避险,免予行政处罚。但前提是能证明必要性,而且没有造成其他危险。否则免谈。有些司机拿这个当借口,交警可不好糊弄。 问: 闯进别人家躲追杀,算非法侵入吗?答:如果确实有现实紧迫的生命危险,进入他人住宅躲藏,可以成立紧急避险。但危险消除后不及时退出,可能构成非法侵入。 问: 避险过当被判刑的案例多吗?答:不多,因为大多危急情况都有个不得已。但每年都能搜到几个。法官会仔细衡量利益。比如一个案例里,为了拿掉蜂窝,把人家整面墙弄坏了,明显过当,赔了好几万。 问: 被人殴打,能不能紧急避险?答:这属于正当防卫的范畴啊。如果针对不法侵害人,直接正当防卫。除非你损害的是第三方的利益,比如被人追砍,你抓起路边小孩的滑板车挡刀,滑板车坏了。这时对小孩的滑板车是紧急避险,对追砍的人是正当防卫。有点绕,但法律就是这么精细。 问: 最后总结,紧急避险的灵魂是什么?答:迫不得已+利益衡量。记住这俩,基本不会跑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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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名称:紧急避险:牺牲他人救自己,法律真的允许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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