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家庭编:扯证、分居、孩子和票子

问:离婚冷静期真的管用?
答:怎么说呢——30天内随便反悔,给冲动型离婚泼盆冷水。可家暴那种,还得靠人身保护令。我觉得法律初衷好,但执行起来,有地方民政局排长队,民政局大爷都抱怨……
问:我老婆瞒着我借钱赌博,算夫妻共同债务吗?
答:放心!民法典第1064条说清楚了,超出家庭日常需要的债务,除非你能证明用于共同生活,否则不算。赌博这种,想都别想。
问:离婚后孩子归谁?
答:两岁以下一般跟妈,八岁以上听孩子意愿。其他情况,看谁对孩子成长更有利。记住了,离婚后父母还是父母,抚养权不是所有权。
问:对方出轨,离婚时我能要赔偿吗?
答:能!民法典新增了“其他重大过错”这个兜底条款,出轨、家暴、虐待遗弃,都能主张损害赔偿。不过举证嘛……你懂的。
问:我当全职太太五年,离婚能分点辛苦钱吗?
答:当然!家务补偿制度就是为你准备的。就算婚后AA制,抚育子女、照料老人付出较多的一方,离婚时有权请求补偿。终于有人看见隐形劳动了!
问:结婚前他隐瞒有传染病,我能撤销婚姻吗?
答:必须能!重大疾病婚前不告知,另一方可以在知道后一年内申请撤销。别怕,民法典给你反悔的机会。
问:分居满一年再起诉,真能一次判离?
答:法条是这么写的,但实践中……看运气。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再次起诉的,应当准予。但别以为分居就自动离了,还得到法院走一遭。
房子和物业:住得安心有多难?
问:离婚后房子到底归谁?
答:先看房子是婚前还是婚后买的。婚前全款——个人财产;婚后一起还贷——房屋归登记方,但要补偿对方共同还贷部分和增值。所以,名字该加就得加,懂我意思吧?
问:居住权是个啥?
答:这玩意儿新出的,贼重要!你想想,老人把房过户给子女,自己还能住到死,不用怕被赶走。居住权必须登记设立,可别口头约定,不然白搭。牛吧?
问:小区电梯里的广告费归谁?
答:归全体业主!共有部分产生的收入,扣除成本后属于业主共有。物业要是私吞了,你们可以告他。终于不用看物业脸色了。
问:楼上扔东西砸伤人,找不到是谁咋办?
答:老难办了。民法典规定,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得补偿,除非能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比如你家住一楼,也可能被怀疑——除非你能自证清白。这规定争议大,但受害人总得有人管。
问:租房合同没到期,房东把房卖了,新房东能赶我走吗?
答:不能!买卖不破租赁,新房东必须继续履行原租赁合同。但要是你当初没登记备案,可能有点风险。
问:物业催费太烦人,能停水停电吗?
答:不能!民法典禁止采取停水停电停气等手段催缴物业费。再这么搞,你可以去住建局投诉。
问:70年产权到期后,房子还是我的吗?
答:别慌。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自动续期。续期费用目前还没明确,但大概率交不了几个钱。放心住!

借钱、合同和担保:别踩坑
问:朋友借钱,我在借条上签了个名,算保证人吗?
答:以前稀里糊涂算一般保证,现在没写保证方式的,按一般保证算,也就是债主得先找债务人,要不来再找你。比以前强点,但最好啥也别签。
问:高利贷合法吗?利息最高多少?
答:民法典可没明确说高利贷入刑,但禁止高利放贷,利息不得违反国家规定。现在司法保护的上限是LPR的4倍,超过部分法院不支持。别去惹。
问:定金和订金,哪个能退?
答:订金一般能退,定金不能退,除非对方违约得双倍返还。签字付款前睁大眼睛看清楚是哪个字,多少人就栽在这上头。
问:电子合同靠不靠谱?
答:靠谱。民法典承认电子签名、电子合同的效力,只要能识别签名人身份、内容不可篡改,就有效。网上签约,放一百个心。
问:违约金过高,可以要求减少吗?
答:可以。如果违约金超过实际损失30%,法院会给你调低。但别指望调成零,公平原则在那摆着。
问:同事借我钱,现在他辞职跑路了,我能告他吗?
答:赶快告!诉讼时效是3年,从知道权利受损日算起。别拖,过了时效钱就真打水漂了。
继承:家里的那点事,死后别扯皮
问:我侄子一直照顾我,我能把财产留给他吗?
答:能!民法典扩大了代位继承范围,侄甥可以继承叔叔姑姑的遗产,前提是叔叔姑姑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但最好立个遗嘱,更稳妥。
问:打印遗嘱有没有效?
答:有效!但必须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每页签名注明年月日。少一个步骤就废了。
问:遗产管理人是什么角色?
答:新制度!人死了,一堆债和遗产没人管?遗产管理人就负责清理、分割、处理债务。可以指定,也可以由继承人推选。大有用处。
问:如果一家人在同一事故中死亡,继承顺序怎么定?
答:推定没有其他继承人的人先死亡;各自都有继承人的,长辈先死;同辈同时死,互不继承。细节有点绕,找律师吧。
问:遗嘱信托靠谱吗?
答:民法典允许遗嘱信托,把财产交给受托人,按遗嘱人意愿管理、分配给受益人。适合家有败家子那种,防止一次性败光。
问:放弃继承后,能反悔吗?
答:遗产处理前,法院可能允许你翻悔;处理完了,门都没有。所以放弃之前想清楚,别事后拍大腿。
问:什么情况下会丧失继承权?
答:杀人的、杀未遂的、遗弃虐待被继承人的、伪造销毁遗嘱的……但民法典给了一个“宽恕”机会,被继承人明确表示原谅,可以恢复继承权。挺有人情味,对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