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实话,这几天连着接到几个咨询,都是因为签合同踩了坑。有个案子尤其典型——双方签了合同,但卖方没盖章,现在买方想赖账,说合同无效。我一听,这事儿太常见了。干脆,今天把合同法里那些普通人容易糊涂的点,掰开了揉碎了聊聊。不扯虚的,直接上干货,就当我跟你面对面喝茶,随口聊的那些合同大实话。
签与章:合同到底怎么才算有效?
1. 只有签字没盖章,合同有效吗?
这得看情况。合同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注意这个‘或者’——签字、盖章有一样就行。除非合同里明确写了‘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且盖章之日起生效’,那才两者缺一不可。现实中,很多公司只认公章,其实法律上,法定代表人签字也代表了公司。不过话说回来,为了保险,我一般建议客户既让负责人签字,又盖上公章,双保险。省得打官司时空口无凭。

2. 口头约定算数吗?
算!别觉得口头就不算数。合同法第十条明确了,合同形式不限于书面。但问题在于,口头合同难举证。你说有约定,他说没有,怎么办?除非有录音、微信聊天、证人。不然到了法院,一脸懵。所以,重要的事,还是白纸黑字写下来吧。哎,我见过太多因为口头约定最后反目的,真是教训。
3. 合同里写上‘一切解释权归本公司’,这合法吗?
不合法。典型的霸王条款。合同法第四十条,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条款无效。这种‘最终解释权’的声明,在司法实践中基本都会被认定无效。你看到这种话,可以直接无视,或者要求划掉。别怕,法律撑你。
4. 对方违约了,我能要求双倍返还定金吗?
可以,但定金有讲究。定金是担保方式,合同法第115条: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无权要求返还;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应双倍返还。但注意,定金数额不能超过合同标的额的20%,超出部分不视为定金,只能当预付款。还有,定金罚则和赔偿不能完全等同。实际操作中,定金不够赔损失,还可以另外主张赔偿。不过,你要是把‘订金’写成‘定金’——两个字可差远了!‘订金’只是预付款,没有罚则。太多人在这栽跟头,切记啊。
5. 合同可以传真签吗?
当然可以,传真签的合同也是书面形式。合同法第11条说了,书面形式包括信件、数据电文(如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能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但是!传真件容易模糊、褪色,真实性容易扯皮。法院常要求提供原件核对。所以,如果条件允许,还是当面签或者用可靠的电子签名。实在要传真,事后尽快补寄盖红章的合同正本。别嫌麻烦,打官司时你就知道了。
6. 格式条款没看就签了,能反悔吗?
挺难的。格式条款并非当然无效,但提供方有提示说明义务。合同法第39条: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采取合理方式提请对方注意免除或限制其责任的条款,并按对方要求说明。如果根本没提示,导致你没注意,那可主张该条款不成为合同内容。但如果你签了字,一般推定你已阅读并同意。所以,签字前务必瞪大眼!特别那些蚂蚁般的小字。你说你没看?法院可能说:成年人,签字即推定同意。吃了亏只能怪自己。除非条款本身显失公平,否则翻盘不易。
违约那些事儿:定金、违约金、赔偿怎么算?
7. 违约金太高了,法院管不管?
管!当然管。合同法第114条: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一般超过实际损失的30%就容易被认定‘过分高于’。要求调整要主动提出,法院不主动干涉。实践中,违约金多少可得支持,看综合因素。所以,约定违约金时别太贪心,看着爽,用不上。合理约定防扯皮。

8. 合同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合同法第52条:一方以欺诈、胁迫手段订立的,损害国家利益;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这五种直接无效。注意,欺诈、胁迫若不损害国家利益,是可撤销,不是当然无效。无效的合同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所以,发现对方有猫腻,赶紧主张吧。但时效三年哦。
9. 不可抗力真的能不担责?
得是真的不可抗力。第117条: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如地震、战争、政策突变。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根据影响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但要及时通知对方,并出具有关证明。要是疫情来了,你的餐厅停业,可能算不可抗力;但要是你因为疫情生意不好,想甩掉合同,那不一定。不可抗力不是万能挡箭牌。懒汉别指望。
10. 一份合同,双方理解不一样怎么办?
按合同解释规则来。合同法第125条:先看合同词句;再看有关条款、合同目的、交易习惯及诚实信用原则,确定真实意思。如果格式条款有争议,作不利于提供方的解释。要是两种文本不一致,各执一词,那可真头疼。签合同前最好把歧义条款聊透,修改明确。别用模糊词汇,什么‘合理期限’‘较大损失’——都是坑!到时互相扯皮,费时费钱。我见过因为‘近期’二字打了大半年的案子。唉。
11. 未成年人签合同有效吗?
这要看情况。八周岁以上未成年人是限制行为能力人,纯获利益的合同或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比如买个文具,有效。但大额消费,如买手机、游戏充值,需法定代理人追认。不满八周岁的,合同无效,由父母代理。不过,十六周岁以上,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行为能力人,签合同有效。所以,跟小孩做大生意,记得找他爸妈点头。
12. 公司员工代表公司签合同,需要授权吗?
要!否则就是无权代理。员工以公司名义对外签约,需有公司授权,如法人代表签署的授权书,或职务代理。如果员工越权,合同可能对公司不生效,除非构成表见代理——对方有理由相信其有代理权,如持有盖公章的空白合同。所以,跟公司签合同,务必核实签约人身份和权限,要求出示授权书。不然追债时,公司一句‘这个人我们只是普通员工’,你就傻了。
合同陷阱:格式条款、时效与其他
13. 合同履行中,价格突然暴涨,能要求涨价吗?
难。合同严守是原则。你要单方涨价,对方可以拒绝,并追究你的违约责任。除非出现情势变更!合同法司法解释二第26条:合同成立以后客观情况发生了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的、非不可抗力造成的不属于商业风险的重大变化,继续履行显失公平的,可以请求法院变更或解除。但这门槛极高,不是简单的市场价格波动。所以,签长期供货合同前,考虑价格波动条款,比如约定调价公式。不然,真是亏着卖也得卖完。
14. 电子合同有法律效力吗?
有,合同法承认数据电文形式。电子签名法也明确可靠电子签名与传统签名盖章同等效力。像支付宝、电子签约平台等使用的技术,只要能证明签约人身份、意愿真实,内容不可篡改,就有效。但!别随便点个‘同意’按钮,后果很严重。网络点击合同,也是合同。事后别哭喊着说我没看。成年人,点下去那一刻就是承诺。
15. 合同纠纷的诉讼时效是多长?
三年,从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受损及义务人之日起算。民法典改成了三年,合同法时代是两年,现在统一三年。过了时效,你丧失胜诉权,法院不主动适用,对方提出抗辩,你就惨了。所以要早维权。别躺在权利上睡觉。偶尔发个催告函、对账,可以中断时效。好好保留证据。我见过太多因为拖时间,最后有理变没理。
16. 沉默能视为同意吗?
一般不行。沉默不是承诺,除非法律有规定、当事人约定或习惯。比如,之前有长期交易习惯,你发货他默认接受,可能构成默认。但单纯不回复,不能推定同意。不过,有些合同会约定:‘如果xx天内不提出异议,则视为同意。’这种条款不一定有效,要看是否合理,是否提示注意。所以,收到关键通知,及时回函反对!保持沉默,可能就被坑了。
17. 违约金和定金能同时要吗?
不能。合同法第116条: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对方违约时,只能选其一。定金罚则或违约金,择一适用。但两者性质不同:定金是担保,违约金是预先确定的赔偿。鱼与熊掌不可兼得。你可以计算哪个更划算,选一主张。注意非违约方有选择权。所以,合同中别既约定高额定金又约定高额违约金,多余。
18. 合同解除后,还能要求赔偿吗?
能!解除不影响违约责任条款的效力。合同法第97条: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可要求恢复原状、其他补救,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你因对方违约而解除合同,你的损失照样要赔。所以,大胆解除,不放弃索赔。但记得保留损失证据。
19. 格式合同中的免责条款有效吗?
不一定。格式合同里的免责条款,必须严格审查。如果免除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责任,或因故意、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责任,绝对无效。其他的免责条款,若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主要权利,且未合理提示说明,也可能无效。比如,‘本公司对任何意外概不负责’这种话,基本是纸老虎。看到这种,直接划掉,或者加注‘此条无效’。别被吓住。
20. 借贷利息可以随便约定吗?
不行,任性有代价。以前年利率24%和36%两线三区,现在民法典保护上限为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LPR四倍)。超出部分,借款人不给,出借人法院不支持。高利贷不受保护。还有,预先扣除利息的,按实际出借本金算。所以,利息约定要合法。民间借贷风险高,借条写规范,利息写清楚。别想着‘吃人’利息,到头来自己吃亏。
写得有点多,都是平时办案的血泪教训。合同法这东西,真到用时方恨少。平时多留个心眼,比啥都强。有问题再聊。